今年1月,北京市发布《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行动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行动方案》)及《北京市加强中小学体育增强学生体质健康二十条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二十条》),对切实加强中小学体育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。
《行动方案》及《二十条》中指出,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学校体育,进一步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学校体育发展的活力。发展学校体育,为何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?近日,北京市政协委员、首都体育学院教授、原校长钟秉枢,北京市政协委员、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校长、党委副书记芦咏莉,中国篮协理事、北京优肯国际篮球俱乐部创始人兼CEO丁仁海就此话题展开讨论。
钟秉枢认为,人力、场地、组织、政策和资金是发展校园体育不可或缺的社会力量。“首先是校内师资,应该鼓励退役教练员、运动员在经过相应的培训后,进入学校担任专职或兼职体育教师。孩子的课余时间,也需要社会体育指导员、社区心理指导员,在学校之外对青少年体育健康进行辅导。同时,家长也是学校体育必不可少的一环,是孩子校外体育运动的带领者、参与者和指导者。”钟秉枢表示,“这些都是推动学校体育发展的社会人力资源。”
缺乏运动场地一直以来都是学校体育开展的难点。钟秉枢表示,仅仅依靠学校现有的场地难以达到学生校外活动广泛开展的需要。他说:“未来社区健身运动场地如何科学设计,已有的运动场馆设施如何面向学生开放,社区健身器材如何完善,这些问题都表明,社会体育场地设施资源仍然有待进一步开发。”钟秉枢认为,体育协会和有条件、有资质的社会体育培训机构还要承担起为青少年在假期、课后组织赛事的责任。同时,对于开展青少年体育培训的机构,在困难时期,要有政策和资源的支持。他说:“疫情期间,很多青少年培训机构、体育俱乐部都关闭了,我们看到了相关企业倒闭或者经营状况不佳,却忽略了部分人群因此失去了锻炼的机会,这个影响是值得关注的。”
芦咏莉则认为,学校需要哪些社会资源,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和解决。她说:“学校层面,没有经费自主权。如果进入学校的社会资源是公益性质的,学校可以决定。但如果社会资源有生存和盈利的需求,我认为,应该以有经费自主权的单位进行统筹设计。”芦咏莉以北京市第二实验小学为例,“我们学校受北京市西城区教委的领导,我认为应该是区教委做统筹设计,了解整个区域内中、小学体育工作的目标以及面临的问题,再和社会机构进行合作。学校可以参与,但是不能作为主体。”
学会、勤练、常赛是现阶段学校体育的目标,芦咏莉表示,从这个角度看,以区域为单位统筹社会资源进入校园,更能激发学生的体育兴趣和热情。她说:“校内比赛和校际比赛,学生的荣誉感和动力是不一样的。我个人认为,体育活动应该是来自不同单位的人,来自不同学校的人,在一起玩,才能玩得有意思,才能让大家有更多意愿参与。”
对于进入校园的社会力量需要具备哪些条件的问题,芦咏莉认为,课程、师资和评测是三个核心要求。她说:“一是有没有因地制宜,开发出适合各年龄段学生的特色课程,二是能不能提供优秀的教师,或者为校内的老师提供培训,三是如何检验学生参与课程的效果。除此之外,是否有场地、设施,能否组织学生赛事是辅助条件。”
丁仁海则表示,社会机构进入学校固然有市场化的需求,但不能抱着“打广告”的心态参与学校体育,而应该通过课程效果吸引用户。“社会机构参与学校体育要做的是品牌推广,让教学理念、课程服务和教学品质让更多的中小学生能体验得到。当然,社会机构不考虑盈利问题是不现实的,但我认为如果靠为学校提供服务盈利,进校园就很难持续。”
来源:人民网